关于2018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学院:
进一步落实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专业建设理念,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和个性发展,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校教[2018]11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18级本专科学生中仍有少量转专业需求的问题,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本次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思想
基于兴趣和专长的基本准则,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。实行以“学校统筹、学院自主、学生自愿、择优录取,部分微调”的工作方式。转专业工作由学校宏观控制,教务处统筹安排,明确总体要求;学生根据转专业方案自愿申请,各教学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、接收名额、组织考试、择优录取。
二、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
(一)转专业申请对象: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。
(二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;
2.学习态度端正,无违规、违纪行为,无课程不及格现象;
3.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;
4.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;
5.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;
6.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允许转专业:
2.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;
3.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;
4.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。
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上述条件,同时还需符合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。
三、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要求
(一)各学院拟定转专业工作方案,在学院网站公示接收指标。
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决定招收专业和数量,并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。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需明确以下要件,可增加与专业有关的其他要求。
1.时间:2019年6月28日前
2.指标:每个专业转入不超过5人;学院总转入人数不超过10人。
3.考试科目:本科考试两门:笔试和面试,考试内容学院自定;专科免试。
(二)个人申请——填写和提交转专业申请表
1.时间:2019年6月30日前
2程序: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纸质申请书;经学院领导签字后送交转入学院办公室。
由转入学院将审核合格者造册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终审备案,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参加考试名单。
(三)参加考试——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
1.考试时间:2019年7月6日
2.考试内容及安排: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和面试内容及安排以各学院网站公布的考试方案为准。
3.考试成绩公示:考试成绩于7月7日下午5:00前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。
(四)办理手续——录取和办理转专业手续
1.录取公示:7月2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。
2.办理转专业手续:于开学第一周内完成转专业手续。
四、关于转转专业学生后期学习安排的说明
1.转入新专业未修课程,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补修,不能影响大四实习;
2.补修课程要求跟班学习并按相同要求考试;
3.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,但课程免修需办理免修手续;
4.严格按学籍管理要求,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留级或降级处理。
五、关于各学院制定转专业方案的几条建议
1.师资条件及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不宜转入;
2.学习较差,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不宜转专业。(有三门及以上课程补考者不
宜转专业)。
3.本次转专业尽量控制在相近专业之间,专业差异大,补修课程太多的不宜接受。
教 务 处
2019年6月18日
附件: 1 2018年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
姓名 | 性别 | 学号 | |||||||||||
高考录入批次 (提前批或非提前批) | 高考考生类别(文科生、理科生、艺术生、技能高考生、综合类考生)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||
生源地(省份名称) | 高考录取时是否属地区专项生或特别招生计划 | ||||||||||||
转出学院 | 转出专业 | ||||||||||||
申请转入学院 | 申请转入专业 | ||||||||||||
转专业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
转出学院资格审核意见 院长签字: (同时加盖院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
转入学院资格审核意见 院长签字: (同时加盖院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
教务处资格审核意见 教务处审核意见 处长签字: 处长签字: (同时加盖章) (同时加盖章)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|
备注:(1)“高考考生类别”栏填写“文科生”或“理科生”或“艺术生”或“技能高考生”,高考未分文理科省份的学生填写“综合类考生”; (2)学生需工整、真实填写此表中的各项信息,如因填写错误、不清晰、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; (3)学生因生理原因转专业,须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证明; (4)此表一式三份,转出、转入学院分别签完意见后,转入学院将此表留存、收齐,交教务处审核备案,审核通过后分别返还给转出、转入学院。教务处、转入学院、转出学院各留存一份。